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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北海市委第六轮巡察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html/.ywbsyw20180720.html18-07-12 /html/.ywbsyw20180716.html:36     文章来源:市委巡察办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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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日,北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宣布启动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缪佃江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柏强宣读市委第轮巡察工作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规划和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担当“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要紧扣基层实际,聚焦重点开展巡察监督。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根据所巡单位的职能职责,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商务局党组,要重点了解其领导和组织落实重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对教育局党组,要重点了解其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情况、教育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招生入学公平公正等问题;对财政局党组,要重点了解扶贫资金的落实情况、履行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职责情况等等。

  会议强调,各巡察组要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切实提升巡察监督的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整合监督资源,创新方式方法,依规依纪开展巡察监督。要结合被巡单位职能特点用历史的眼光分析问题、找出根源,推动解决。要准确的反映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定性准确,建议可行 

  动员会后,参加本轮巡察的全体干部和县区巡察机构部分人员将进行为期1天的封闭培训。

  据悉,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为期2个半月,市委组成4个巡察组,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残联、发改委、科协、土地房屋征收办、财政局、总工会、教育局、文联等10个单位党组进行巡察。动员及培训结束后各巡察组将进驻被巡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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