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监察局/html/.xxgk.20160420.html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北海市监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北海市监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明确自身任务和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能特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规定,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确保不泄密、失密。在委局集体学习会议上,分管领导对各业务部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明确信息公开任务,提出信息公开要求。
2.严格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及程序进行详细规定和说明。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更新了单位职能、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工作动态无“空白月”、超时发布现象。此外,完善预先审查制度,按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按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归档管理。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监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3.拓展公开渠道,有效规范政务公开。在做好传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今年对市纪委网站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新增了“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工作专栏,取得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但有时存在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三、2016工作思路
1.充实公开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强化对有关中央和自治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风政风工作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继续做好有关行政监察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2.简化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流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进一步强化市监察局网站的信息报送能力和公开力度,畅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3.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拓宽培训范围,着力提高政策把握能力、信息整理能力和文字综合水平。此外,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各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效能建设的范围,自觉接受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海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桂ICP备06006473号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