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纪委部门/html/.xxgk.20160420.html/html/.xxgk.20160416.html年部门预算
北海市纪委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纪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6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纪委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北海市纪委部门概况
中共北海市纪委为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市纪委接受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察局仍属市人民政府序列,接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监察厅的领导。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北海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市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区)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市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调查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制订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地方性行政监察的规章或规范文件。
(八)会同市直属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各县(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纪检组长、副组长(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人选,提出任免意见。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北海市纪委
(二)北海市监察局
(三)北海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2016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纪委部门2016年度总收入1127.5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总支出1127.58万元。
四、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纪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8.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1万元。
五、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纪委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纪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57.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0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17.04万元。2015年度,纪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4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04万元。2016年和2015年公务接待费的统计口径不一致,2016年的公务接待费包含项目支出部分,而2015年的项目支出部分没有做到三公经费的明细。会议费和培训费增加的原因是,为适应新常态,纪委部门正在进行“三转”改革,同时聚焦主业、加强执纪力度,因此需要在干部培训教育方面加强力度。
第二部分:纪委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海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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