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海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北海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html/.jdpg.20160120.html/html/.jdpg.20160116.html-01-07 10:46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分享到:

北海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月5日,市纪委通报曝光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守住纪律底线。具体问题如下:
    1.合浦县戒毒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谭其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10月至2014年10月,合浦县戒毒所以差旅费名义,给全所在编在职民警职工发放津补贴。2015年10月,谭其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被追缴。
    2.海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陈东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海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分别于2014年1月、3月和5月违规给本单位干部发放下乡误餐费。2015年12月,陈东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费用全部被追缴。
    3.银海区福成镇端田村委主任庞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2月,端田村委以支付清洁工清运村庄垃圾工资为由,将政府下拨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专项经费作为春节福利发给村干部。2015年12月,庞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费用全部被追缴。
    4.合浦县廉州镇中站村委干部违规接受宴请、礼金问题。2015年3月底,廉州镇中站村委党支部书记李文秀,村委主任花发志,党支部委员兼治保主任彭朝华,村委妇女主任、计生专干陈廷莲等村委干部接受私人老板叶某的宴请,并每人收受该老板给予的“误工费”。此外,李文秀等人还存在骗取国家低保金等其他违纪行为。2015年 12月,李文秀、花发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彭朝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廷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紧盯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抓住“四风”易发高发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同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作风建设的新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海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桂ICP备06006473号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