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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html/.jdpg.20160120.html/html/.jdpg.20160116.html-01-08 09:14     作者:中共北海市海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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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海城区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四风”整治成效显著,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遵守纪律,但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纪律意识不强,执行纪律不严,不守规矩,顶风违纪的行为。
    2008年北海市工业园区征用海城区军屯村委马屋村小组土地时,于2009年11月补偿给马屋村小组附着物补偿费13333.3元,身为共产党员的马屋村小组长马钦在签领该笔补偿款后不入账,将该款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了贪污错误。经2015年6月1日海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马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马钦贪污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进一步增强底线意识,严格自律,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各级单位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确保取得让党委满意、群众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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